| * 參賽作品需為第一次參加攝影比賽之作品,嚴禁一稿多投。 |
* 佳作以上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於報紙、雜誌及各媒體發表,或另製成冊,不另致酬。作者不得對主辦
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 |
| * 主辦單位得訪問得獎人,對得獎作品拍攝經過、心得等,並報刊雜誌或媒體發表介紹。 |
* 作品必須親自創作,不得冒名頂替參加,被檢舉證實者,即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
獎牌、獎狀,其獎位不再遞補。 |
| * 得獎作品請繳交原始檔光碟或原稿底片。 |
* 每人限得乙獎,以最高價值獎項計,獎金內含所得稅,依稅法規定,獎品市價若超過13,333元,中獎
人必須自行繳交15%稅金,外籍人士需繳交20%稅金。 |
* 參加者保證所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
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該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
責任。 |
*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
權利。 |
| *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 |
| *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 |
| *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 |
| * 場址聯絡窗口:徐傑輝 先生, 電話(03)591-8778,e-mail: schjeffy@itri.org.tw |
*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。 |